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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网站 主办单位 联系方式:69989838 网站标识码:310114003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文旅局)下属嘉定博物馆文物征集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登记等。
本标准适用于文旅局博物馆文物征集。
2 职责
2.1 馆长
馆长的主要职责如下:
a) 负责文物征集小组人员的组成;
b) 文物征集经费的管理。
2.2 藏品管理部主任
藏品管理部作为牵头部门,其部门主任的职责如下:
a) 负责征集信息的收集和汇总上报;
b) 根据征集方案具体实施。
2.3 征集小组成员
征集小组成员的职责如下:
a) 根据征集方案进行信息搜集;
b) 根据征集流程开展征集工作;
c) 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3 权限
3.1 馆长
馆长的权限如下:
有权完善本馆文物征集制度;
有权指导本馆文物征集工作;
有权监督本馆文物征集的流程;
有权制定本馆文物征集工作计划。
3.2 藏品管理部主任
藏品管理部主任的权限如下:
有权提出完善本馆文物征集制度的意见建议;
有权安排本部门职工配合文物征集工作;
有权监督本馆文物征集的流程;
有权对本馆文物征集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建议。
3.3 征集小组成员
征集小组成员的权限如下:
有权提出完善本馆文物征集制度的意见建议;
有权向馆领导上报文物征集信息;
有权监督文物征集的流程;
有权对本馆文物征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4 工作内容
4.1 途径
嘉定博物馆文物征集的主要途径如下:
a) 考古发掘;
b) 田野采集;
c) 社会调查征集;
d) 收购;
e) 接受捐赠;
f) 移交;
g) 依法调拨;
h) 交换等。
4.2 征集内容
嘉定博物馆文物征集的内容如下:
a) 嘉定地方历史文物;
b) 科举文物;
c) 嘉定竹刻。
4.3 征集经费
嘉定博物馆文物征集的经费通过如下途径:
财政专项征集经费;
博物馆公用经费。
4.3.1 文物征集经费适用范围
文物征集专项经费的适用范围是:
购买文物款;
文物鉴定费;
调拨文物补偿款;
交换文物补偿款;
调查联络费;
文物运输费等有关征集工作所付出的费用。
4.3.2 征集经费的使用方式
文物征集资金从财政局批准的文物征集专项经费支出,遇有特别重要、价格较高的文物需要征集时,须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行政部门提出专项申请。
4.4 征集流程
嘉定博物馆文物征集的流程如下:
对拟征集的文物,须由嘉定博物馆相关专家、外聘专家进行鉴定,注明该文物名称、时代、价值、鉴定人姓名、年、月、日等信息,填写《鉴定意见表》;
经相关专家鉴定为适合入藏的文物,应向上级行政部门进行请示。
得到批示后,参与征集的人员应填写征集意见,再报上级行政部门主管领导会签、签发;
5 文物征集的登记管理
5.1 接收文物
须填写嘉定博物馆文物征集收据(送交人﹑经手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并盖博物馆印章、填写《入藏凭证》(表1)。由财务部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表1 嘉定博物馆文物入藏凭证
_______ 年嘉定博物馆文物入藏凭证 编号 | ||||||
编号 | 品名 | 数量 | 价格 | 来源 | 年代 | 收入号 |
交件人: 入库点收人: 时间: 年 月 日 |
1.1 文物入库
1.1.1 应按照严格规定进行登记,按总登记号排列,纳入藏品档案总登记账。
1.1.2 所有藏品还需按分类排列,建立藏品档案分类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