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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嘉定博物馆的藏品现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文物、标本可定为入藏藏品。
(一)能够反映嘉定历史文化面貌的重要考古出土物和传世品;
(二)能够反映嘉定地方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重要物证;
(三)能够反映嘉定城市发展变迁的实物、图文、影像资料;
(四)重要历史人物的相关文物、作品及资料;
(五)符合嘉定博物馆办馆宗旨和性质任务,具有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能够满足其收藏、展陈、科研之需的其他文物和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