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服务-音像资料借阅须知
1.读者可凭借本人持有的上海市中心图书馆“一卡通”有效读者证,或本人已激活图书馆借阅功能的随申码虚拟读者证,至音像资料借阅区服务台办理音像资料的借阅手续。
2.持有上海市中心图书馆“一卡通”有效读者证或高中学生有效电子学生证的读者,可在上海图书馆公众号绑定个人信息后,使用二维码读者证借阅音像资料。
3.在本馆借阅的音像资料,仅可在本馆归还,不支持上海中心馆“一卡通”的通借通还。
4.音像资料按套外借。每张读者证一次可借3套(盒),借期28天,不续借,逾期费0.2元/套(盒)/天。
5.“套”的界定:
(1)套以包装盒计。一盒为一套。
(2)分上、中、下三个盒装的同一品种的音像资料,界定为三套。
6.借阅音像资料时请仔细检查,如发现光盘“划痕过深”、“盘片开裂”、“漆保护层损坏”等情况,务必交给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7.归还音像资料时,读者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核对,办理好归还手续后,方可离开。
8.请爱护音像资料,不得批点、涂改、污损、否则按赔偿方法负责赔偿。
9.音像资料发生遗失或损坏,原则上采取相同实物赔偿(正版同品种物品、按套赔偿、未拆封盒装、附正规购物发票);非法出版物与自刻光盘无效。并支付音像资料加工成本费10元/套。
10.借阅光盘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不得私自刻录与复制、不得在网上传播光盘内容、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11.请读者保持普通文献借阅区整洁、安静、有序的环境。进入普通文献借阅区后请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关闭或调节至振动档,请勿在室内喧哗。勿在借阅区内饮食、喝有色饮料和含糖饮料。
12.请遵守"七不”规范,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13.读者如需帮助,请联系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