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区人大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浏览次数: 次
地方人大监督作为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监督体系中有着其他监督制度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自《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28项,着力把人大监督工作优势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效能,为助力嘉定改革发展向纵深推进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在推动嘉定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监督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与成效。
但是,对照更好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任务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人大监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与不足,例如:监督选题还不够精、调研活动还不够实、审议质量还不够高、跟踪问效力度还不够强。
为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专项监督议题选定机制、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和监督评估机制;进一步增强专题调研实效,提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审议意见质量,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责任感、保障专项议题的充分审议、提升审议意见报告的质量;进一步加强跟踪督办力度,锲而不舍、公开透明、探索问责抓督办。
嘉定区人大工作研究会
《上海法治报》2021-3-5(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