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我们不仅要与检察官一起成为案件的评查员,还要作为评查员的监督者深度参与,切实提升了检察工作透明度。”人民监督员安宁称赞道。记者了解到,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促进检察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日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了三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评查前,三名人民监督员参观了嘉定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以及司法办案区,详细了解检察院司法办案用房设置、管理以及机制建设等方面相关工作。此外,嘉定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海翔向人民监督员介绍区院近年来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区院案件评查标准、程序和要求。
评查期间,参与案件评查的人民监督员一方面对参评案件进行评查,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监督意见;另一方面从监督评查工作的角度,围绕评查案件范围是否广泛、评查工作是否规范、评查等次认定是否恰当、评查报告撰写是否形、理、情兼备等6个方面进行测评,并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评议表》。
评审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区院注重办案质量,主动接受监督,充分保障监督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司法办案公开、公正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通过座谈交流,人民监督员对区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监督员安宁提出,要更加重视评查工作的引领导向,案件质量评查要注重以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同时注重评查工作中的释法说理,让评查成为打造优质检察产品的“助推器”。下阶段,嘉定区检察院将加强与人民监督员沟通联系,让人民监督员充分了解和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确保“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司法宗旨落到实处。
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贾艳红
《上海法治报》2021-12-8(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