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数字经济
上海法院数字经济司法研究及实践(嘉定)基地成立
昨天,“上海法院数字经济司法研究及实践(嘉定)基地”在嘉定正式成立。基地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复成立,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为试点单位,为全市法院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发展需要和审判规律的研究和实践平台,全面树立适应数字化转型的司法理念,为数字经济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和嘉定区委书记陆方舟共同为基地揭牌。
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研究和审判模式
为什么要成立数字经济研究及实践(嘉定)基地?嘉定区法院院长顾全强调,基地的设立既是服务大局的需要,也是司法改革的需要。
当前,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国家战略,上海也正在打造国际数字之都。数字经济最核心的特征就是对数据的应用和处理,传统的权利客体和主体的行为方式、法律关系都呈现数字化的特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发展,这些数字化特征可能出现在任何一起普通的案件当中。普通法官对于涉数字经济案件面临的共性问题,比如数据形态下客体属性的甄别、平台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以及平台法定责任的边界等,都需要相对统一的裁判思路。
“上海没有设立专门的互联网法院,因此,我们更应当普遍树立适应数字时代的审判理念,探索符合现有审判规律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研究和审判模式。”顾全表示,今后基地将以审判实践为基础开展研究探索,以案件分类体系为基础探索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未来基地还将积极开展与理论和实务界的合作,力争形成更多理论和实务研究成果。
网络侵害法人名誉权需考量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目的性
在首批典型案例研讨会现场,专家学者围绕涉个人信息处理或利用网络侵害其他人格权、涉数据形态财产权益及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涉平台经营者/数据算法运用者法定义务及相关主体权益保护、涉侵害数据形态权益、利用数据技术实施网络犯罪及灰黑产业防治四大方面12个涉数字经济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充分交流讨论,共同推进数字技术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
原告某汽车公司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内一家从事汽车及相关零部件技术开发等经营活动的知名企业。被告刘某系新浪微博大V,微博身份认证为:汽车达人、微博汽车视频博主,拥有大量粉丝。被告在一年时间内,持续、密集发布了180余条与原告直接、间接相关的微博,内容包括被告认为原告骗取被告策划方案、原告车辆存在质量缺陷等,并大量使用侮辱性词语。原告主张被告行为侵犯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删除相关微博、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微博中仅有少量关于骗取策划方案、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内容,被告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而大量微博内容带有强烈的侮辱意味,内容涉及直接、间接针对原告的负面评价,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已经超出监督、评价的合理范围,确有侮辱、诋毁原告的故意。考量发布言论的密集性、持续性,这一行为整体上已经构成对原告的侮辱,足以降低原告的社会综合评价,导致原告的名誉权受损。被告作为专业车评人,在微博平台拥有大量关注和粉丝,更应当审慎使用其作为微博大V的影响力,以更专业的方式进行表达。据此,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侵犯原告的名誉权,判令被告删除相关微博,在微博公开赔礼道歉并置顶90日,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及费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程小勇表示,名誉权纠纷其实是比较传统的类型,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名誉权侵权案件的“主战场”转移至网络社交平台。所以数字经济下的言论自由以及名誉权保护的边界,如何合理地恒定,是司法审判部门以及专家学者们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这个案件由于涉及网络大V,因此它最大的特点就是要对身份主体作出特别区分。网络大V的注意义务以及其言论自由边界受到的限制,可能需要根据其影响力来作出判断。”程小勇表示。
此外,法人的名誉权与其财产属性有很大的关联,涉及其商誉。在很多法人名誉权案件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需要考量的因素很多,不仅仅从言论自由、法人名誉权进行考量,还需要注意到这些言论背后,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目的性。”
本案系网络平台大V言论自由与企业名誉权冲突司法衡量之案件。涉及数字经济案件中言论自由、舆论监督与侵害名誉权的边界认定以及企业名誉权的司法保护等典型问题,对同类案件的处理具有参考意义,有助于加强网络言论空间治理,维护网络空间公共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司法护航数字经济
嘉定区委书记陆方舟在揭牌仪式上致辞并表示,嘉定作为上海产业大区和制造业重镇,始终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基地的成立是加强数字经济治理和“数字司法”审判研究的一次新的探索实践。一方面,基地将以法治促数治,打造公平公正、开放有序的数字经济法治环境;另一方面,将以数治促法治,为数字经济法治研究和法治建设提供更好的案例、技术和人才支撑。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指出,近年来,上海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网络强国战略和数字化转型战略,着力推动数字经济法治建设,提升司法护航数字经济水平。成立上海法院数字经济司法研究及实践(嘉定)基地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希望基地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案件审理为基点,探索数字司法治理新模式;以案例研究为重点,赋能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以协同合作为支点,构建数字合作共享新格局。
下一步,基地将以审判实践为基础,与相关职能部门、科研院校、行业组织开展协作,共同打造智库联合体。通过实务研讨、课题报告、案例发布、司法建议等形式,开展前沿问题研究、法律适用分歧解决、类案裁判规则梳理、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开发、复合型人才培养等配套机制探索。目前,基地首批战略合作伙伴共16家,来自科研院校、实务行业单位、执法协作单位等。基地首批智库专家共121名,来自全国各科研院校,最高院、本市及长三角司法系统,市经信委、网信办、大数据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大型平台企业及数字化转型生态企业等。基地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邀请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及裁判规则论证、为专业法官会议提供咨询意见、担任相关案件技术标准认定专家辅助人等。
基地还将根据数据流通、相关主体权益及市场秩序保护的需要,结合数据所涉客体、主体、法律关系特征,从“涉个人信息处理或利用网络侵害其他人格权”“涉数据形态财产权益及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涉平台经营者/数据算法运用者法定义务及相关主体权益保护”“涉侵害数据形态权益、利用数据技术实施网络犯罪及灰黑产业防治”四个方面,努力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经济案件分类研究体系。
未来,基地将着眼于与战略合作伙伴在数字经济法治领域共同开展项目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形成长效机制,为上海司法实践及国家战略大局服务。
记者 陈友敏
《上海法治报》2022-11-2(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