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单位: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
评价机构名称:上海立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评价项目名称:2018年上海保利大剧院演出、管理运行及能源费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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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分数 | 备注 |
一、评价前期工作组情况 | 30 |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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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价工作组人员专业能力 | 15 | 评价工作小组按照项目性质配备工作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专业能力较强,得10-15分;专业能力一般,得5-10分;专业能力较差,得0-5分。 | 14 |
2、评价工作组人员稳定 | 15 | 在评价过程中保持工作组成员稳定,得15分;不能保持组员稳定并随意更换组员,不得分。 | 15 |
二、评价过程中工作组情况 | 20 |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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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评价过程中沟通情况 | 20 | 在评价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尽责,能够主动沟通了解项目情况,得13-20分;态度一般、工作马虎,得7-12分;态度恶劣、工作拖拉、消极怠工,得0-6分。 | 19 |
三、评价后期工作组情况 | 50 |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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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撰写的报告数据详实、情况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 25 | 撰写的报告数据详实、情况交代清晰,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6-25分;撰写的报告数据及情况清晰度有待完善,得6-15分;报告偏离实际情况,得0-5分。 | 23 |
2、出具的报告结论清晰,问题建议明确且有利于实际整改 | 25 | 出具的报告结论清晰,问题建议明确,执行度高,得16-25分;报告结论较为清晰,建议执行度一般,得6-15分;结论以偏概全,建议执行度低,得0-5分。 | 23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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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 |
填表说明:请预算单位认真填写表格,如有其他需要补充的问题,请在备注中加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