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000107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2年12月21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示第十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为了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12月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十二批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经各镇、街道等申报,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第十二批评审专家组评审,确定黄振渭、诸黎明等13名人选列入第十二批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13名第十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20天(以公示发布之日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异议受理单位: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
通讯地址:嘉定区塔秀路33号 邮政编码: 201821
联系电话:021-31220055转809 59520296
电子邮箱:39741415@qq.com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