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00017上海泳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救助人员的行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20200017
案件名称:上海泳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救助人员的行为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泳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MA1GW8KD32
法定代表人姓名:刘琴
主要违法事实:未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救助人员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纳至本市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