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00058崇明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20200058
案件名称:崇明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崇明明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捌拾元、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纳至本市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