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10005上海舜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120210005 |
案件名称: | 上海舜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舜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MA1GXE3F3C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玲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 《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纳至本市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