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10014李琼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120210014 |
案件名称: | 李琼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李琼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玖拾叁元、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纳至本市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