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10028幼渠(上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120210028 |
案件名称: | 幼渠(上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幼渠(上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MA1GWNUE6Y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班立阁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纳至本市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