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10035上海酷乐娱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营业日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20210035
案件名称:上海酷乐娱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营业日志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酷乐娱乐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554337860B
法定代表人姓名:邢海涛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规定建立营业日志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警告;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纳至本市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