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10035上海酷乐娱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营业日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120210035 |
案件名称: | 上海酷乐娱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营业日志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酷乐娱乐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554337860B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邢海涛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按规定建立营业日志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警告;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纳至本市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