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10076上海劲悠娱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未履行不设置任何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的义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120210076 |
案件名称: | 上海劲悠娱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未履行不设置任何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的义务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劲悠娱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MA1GUY27X3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秦红利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履行不设置任何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的义务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纳至本市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