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10079上海明帝科技有限公司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20210079
案件名称:上海明帝科技有限公司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明帝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3125824337
法定代表人姓名:官瑞城
主要违法事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人民币肆仟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纳至本市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