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220006张洪生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1220220006
案件名称:张洪生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张洪生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伍拾元;《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纳至本市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