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220007裴玉红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1220220007 |
案件名称: | 裴玉红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裴玉红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无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无 |
主要违法事实: | 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罚款伍拾元;《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九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纳至本市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