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20008上海触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且传播的视听节目含有禁止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20220008
案件名称:上海触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且传播的视听节目含有禁止内容。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触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MA1GTGTK3A
法定代表人姓名:白晓东
主要违法事实: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且传播的视听节目含有禁止内容。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一、警告; 二、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纳至本市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