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20016上海唛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120220016 |
案件名称: | 上海唛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唛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574104669X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苏石旺 |
主要违法事实: | 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停业整顿(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起)壹个月。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停业整顿壹个月;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之日起。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二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