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310114MA1GTXN836上海大亮娱乐有限公司作为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91310114MA1GTXN836
案件名称:上海大亮娱乐有限公司作为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大亮娱乐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MA1GTXN836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辉
主要违法事实:作为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拾元; 二、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纳至本市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