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20023上海均悦乐晨娱乐有限公司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建立营业日志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120220023 |
案件名称: | 上海均悦乐晨娱乐有限公司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建立营业日志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均悦乐晨娱乐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0877683455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徐晓春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建立营业日志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警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警告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