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20028段玉有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120220028 |
案件名称: | 段玉有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段玉有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无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无 |
主要违法事实: | 段玉有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仟元。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纳至本市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