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30011上海华啦啦娱乐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120230011 | 
| 案件名称: | 上海华啦啦娱乐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 |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华啦啦娱乐有限公司 |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MAC1UDDP6D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周南辉 | 
| 主要违法事实: | 上海华啦啦娱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伍仟陆佰捌拾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没收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 |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