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72444000光采声娱乐(上海)有限公司未履行不设置任何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的义务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8072444000
案件名称:光采声娱乐(上海)有限公司未履行不设置任何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的义务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光采声娱乐(上海)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000588743859U
法定代表人姓名:马晓宾
主要违法事实:在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时,在禁止吸烟的场所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未履行不设置任何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的义务。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人民币贰仟元。《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和没收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