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30043上海迹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嘉定分公司传播电子出版物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未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20230043
案件名称:上海迹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嘉定分公司传播电子出版物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未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迹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嘉定分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MA1GXJY1XL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俊
主要违法事实:传播电子出版物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未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肆仟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