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30049上海纯开娱乐有限公司金鼎路分公司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20230049
案件名称:上海纯开娱乐有限公司金鼎路分公司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纯开娱乐有限公司金鼎路分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MA1GT9WU5H
法定代表人姓名:刘文川
主要违法事实: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零壹佰柒拾元。《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没收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