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30057上海超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20230057
案件名称:上海超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超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379560179XE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增超
主要违法事实:上海超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一、没收出版物(封面)壹佰伍拾张;二、没收印刷工具壹套;三、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到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和没收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