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40034张晓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20240034
案件名称:张晓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张晓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张晓通过闲鱼店铺“暑袜街率直的地黄”销售电子书,并通过百度网盘链接方式发货,消费者下单购买后通过百度网盘打开链接获得不同格式的电子书版本,可以下载保存并正常阅读。当事人在未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五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仟玖佰捌拾肆元柒角陆分; 二、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缴纳没收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