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0250010胡涛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20250010
案件名称:胡涛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胡涛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胡涛在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5年04月07日接受了客户委托的送货单的印刷业务,订单数量为100本,印刷没有完成,没有裁切装订,仅有半成品100张。该订单经营额为人民币200元的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一、没收印刷品壹佰张; 二、没收印刷工具打印机壹台壹套; 三、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缴纳罚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