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3302000-2020-004 发布机构: 区文化旅游局
生效日期: 2020年04月14日 文 号: 嘉文旅(2020)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文旅(2020)4号

关于拟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印发《嘉定区不可移动文物利用管理办法》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0-04-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我区不可移动文物现状,在广泛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后,制定了《嘉定区不可移动文物利用管理办法》。现报请区政府印发。

妥否,请批示。


附件:《嘉定区不可移动文物利用管理办法》

(联系人:金燕, 联系电话:59105293)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14日

       

附:嘉府规〔2020〕3号 关于印发《嘉定区不可移动文物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政策解读——《嘉定区不可移动文物利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