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3303000-2020-015 发布机构: 区文化旅游局
生效日期: 2020年07月09日 文 号: 嘉文旅(2020)18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文旅(2020)1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及相关单位:

今年6月以来,我国部分地区暴雨增多,多地发生洪涝灾害,汛期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形势较为严峻。据不完全统计,有11个省份的13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因洪灾受到损失。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汛期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区汛期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保障文物本体和使用人人身安全。请务必密切注意气象预报,高度关注雨情水情风情汛情,及时组织排查文物单位灾害险情和隐患,切实采取有效防汛措施。建立执行汛情报告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阵以待,一旦发生文物损失,要立即报告我局,并妥善做好后续保护工作,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

请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嘉定区文旅局《关于做好汛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措施。

 

附件1:《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文督函〔2020〕621号)

附件2:《关于做好汛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嘉文旅〔2020〕13号)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9日


嘉文旅[2020]1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