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3303000-2020-024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旅游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06月28日 | 文 号: | 嘉文旅许(2020)8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文旅许(2020)8号关于同意娄塘天主堂申请白蚁防治项目补贴的复函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娄塘天主堂白蚁防治项目补贴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娄塘天主堂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嘉定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工程经费全部由区财政保障,我局原则同意该白蚁防治项目经费44311.2元的申请补贴。
此复。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6月28日
嘉文旅许[2020]8号(关于娄塘天主堂白蚁防治项目补贴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