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3303000-2020-049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旅游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10月19日 | 文 号: | 嘉文旅许(2020)18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文旅许(2020)18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修缮娄塘朱氏住宅)
受理编号:0150******0000004
申请人: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嘉定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娄塘朱氏住宅抢险修缮的函》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娄塘朱氏住宅为嘉定区文物保护点,原则上同意上海环球制锁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抢险加固的修缮。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八条的规定,建议文物工程施工单位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承担,且修缮过程中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三、施工期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明火。
四、施工过程中,你委作为属地管理部门务必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避免对文物本体造成损坏。
五、施工期间,需接受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
六、工程结束,须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并向我局提供竣工图纸、影像资料等。
此复。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19日
嘉文旅许[2020]18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修缮娄塘朱氏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