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3303000-2020-050 发布机构: 区文化旅游局
生效日期: 2020年11月04日 文 号: 嘉文旅许(2020)19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文旅许(2020)19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王氏住宅等23处改造)

发布时间:2020-11-04 浏览次数: 【字体:

受理编号:0150******010000A

申请人:上海嘉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对王氏住宅等23处文物建筑进行卫生设施改造的函》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王氏住宅等23处文物建筑分别为嘉定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原则上同意你公司对其进行卫生设施改造。

二、施工期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防护设施,严禁明火。

三、在施工过程中,你公司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避免对文物造成不应有的损坏。

四、施工期间,需接受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

五、工程结束,须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并向我局提供竣工图纸、影像资料等。

此复。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4日


嘉文旅许[2020]19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王氏住宅等23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