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3303000-2020-050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旅游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11月04日 | 文 号: | 嘉文旅许(2020)1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文旅许(2020)19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王氏住宅等23处改造)
受理编号:0150******010000A
申请人:上海嘉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对王氏住宅等23处文物建筑进行卫生设施改造的函》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王氏住宅等23处文物建筑分别为嘉定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原则上同意你公司对其进行卫生设施改造。
二、施工期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防护设施,严禁明火。
三、在施工过程中,你公司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避免对文物造成不应有的损坏。
四、施工期间,需接受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
五、工程结束,须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并向我局提供竣工图纸、影像资料等。
此复。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4日
嘉文旅许[2020]19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王氏住宅等23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