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3303000-2021-002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旅游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1月25日 | 文 号: | 嘉文旅(2021)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文旅(2021)3号关于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各相关单位:
春节、元宵节期间,各类火灾诱因和风险增加,且疫情防控压力增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文物安全的工作通知》(文物督函[2020]1296号),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要切实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 加大监管力度,实行领导带班制,制定和完善日常检查制度;要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的一线值守力量,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文物被盗、被毁、火灾,以及恶劣天气引发的各类事故。
二、扎实开展排查,严格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火灾源头管控,重点排查生产生活用电、电气线路安装铺设、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存储等火灾诱因;严格规范管理环节,重点核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消防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消防隐患排查要贯穿到边底、深入到角落、关注到细节。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如有重大火灾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我局。
三、加强防疫管理和安保力量
各文物开放单位、博物馆务必加强防疫管理和安保工作,做好应急预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加强引导、分流和检查,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文物安全的工作通知》(文物督函〔2020〕1296号)
2、《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文物安全的工作通知>的通知》(沪文旅〔2021〕9号)
联系人:王光乾
联系电话:59928800—602 137******3869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25日
嘉文旅[2021]3号 关于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