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C3303000-2020-064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旅游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1月10日 | 文 号: | 嘉文旅许(2020)2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文旅许(2020)27号关于同意南翔寺砖塔进行抢险加固的复函
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文物局日前批复的《关于对嘉定南翔寺砖塔文物建筑抢险加固设计方案的申请》行政许可决定书,现转给你们,请务必遵照上海市文物局的批复意见落实。同时,我局要求:
一、施工期间,需接受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施工区域,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严禁明火。
三、工程竣工后,需向我局提供包括竣工图纸及相关影像、文字记录、图片等资料。
此复。
附件:《行政许可决定书》(沪文物许可准字〔2020〕0445号)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10日
嘉文旅许[2020]27号(关于同意南翔寺砖塔进行抢险加固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