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3303000-2021-032 发布机构: 区文化旅游局
生效日期: 2021年06月09日 文 号: 嘉文旅许(2021)5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文旅许(2021)5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王氏住宅)

发布时间:2021-06-09 浏览次数: 【字体:

受理编号:0102263211000WW

申请人: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嘉定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娄塘蔑竹弄29号王氏住宅-1修缮的函》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娄塘蔑竹弄29号王氏住宅-1为嘉定区文物保护点,位于嘉定区娄塘镇蔑竹弄29号。你委和上海嘉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编写的修缮设计方案(上海明悦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我局原则上同意此次整体修缮。

二、你委应将修缮设计方案作为下一步施工的依据,对娄塘蔑竹弄29号王氏住宅-1进行修缮:对房屋结构予以加固,修复或替换相关损坏构件;翻修屋面,修缮内外墙面;修缮室内外地面;整修木板墙、木楼板、木楼梯、木门窗等,修复或替换相关损坏构件,油饰修缮;对白蚁进行防治等。

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八条的规定,建议文物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承担,且修缮过程中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四、在施工过程中,你委应加强监督管理,并严格按照修缮设计施工方案和专家评审会意见实施,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避免对文物造成不应有的损坏。

五、施工期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防护设施,严禁明火。

六、施工期间,需接受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

七、工程结束,须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并向我局提供竣工图纸、影像资料等。

此复。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9日


嘉文旅许[2021]5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王氏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