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C3303000-2021-060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旅游局 | 
| 生效日期: | 2021年10月26日 | 文 号: | 嘉文旅许(2021)16号 |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文旅许(2021)16号关于同意春蔼堂抢险加固项目补贴的复函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春蔼堂抢险加固项目补贴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春蔼堂为嘉定区文物保护点,根据《嘉定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嘉定区文物保护点,其保护工程经费的30%由区财政保障,我局原则同意该抢险加固项目经费7.91163万元的申请补贴。
因你委申请的该项目补贴多于2021年针对春蔼堂预留的修缮补贴款,故春蔼堂抢险加固项目补贴款分两次付清。其中2021年补贴6.0万元,2022年补贴1.91163万元。
此复。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26日
嘉文旅许[2021]16号 关于同意春蔼堂抢险加固项目补贴的复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