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3303000-2023-012 发布机构: 区文化旅游局
生效日期: 2023年11月30日 文 号: 嘉文旅 [2023] 4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文旅 [2023] 43号

关于推荐第十三批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及有关保护单位

  为推动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进一步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和《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展第十三批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第十三批区级项目”)和第十三批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项目范围

1、代表性项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1) 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2) 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3) 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4) 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5) 传统体育和游艺等。

2、代表性传承人

(1) 前十二批区级项目中,无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每个项目的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含2人)。

(2) 前十二批区级项目中,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按照实际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人数进行对应补充。因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而进行补充的,还必须提交由传承人本人书面确认的丧失传承人能力的声明。

上述两个方面之外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不予认定。此外,部分前十二批区级代表性项目,虽然已有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确因传承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增补,但从严掌握。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以及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搜集、整理和研究,但不直接从事传承活动的不予认定。

(二)项目标准

1、代表性项目

(1) 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点,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对正确理解我国各民族、各地区生活发展变迁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2) 具有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3) 植根于嘉定地方文化土壤,与上海城市历史文化发展相融合;

(4) 具有较长的历史传统、清晰的传承脉络和较广泛的影响力,至今仍在社区中以活态形式存在。

2、代表性传承人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区级代表性项目,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

(3) 在该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长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该区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工作,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若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搜集、整理和研究,但不直接从事传承活动的,不得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

(4) 可以开展正常工作,积极开展传承活动的;

(5)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推荐材料

    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基本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建议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专家论证意见、审核意见等。

    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被推荐人的基本信息、传承谱系、技艺特点及成就、授徒传艺情况、推荐单位意见等。

  辅助材料:有助于说明项目的其他资料,包括分布图及其他图表、照片、音频、视频资料、数字化文件、历史文献、书面资料等其他资料。

三、材料提交

(一)申报书

申报书内容应表达准确、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签章齐全。填报后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六份(其中2份原件),辅助材料2份,推荐清单1份。同时,还需提交申报书的电子版本,刻录成CD或者DVD光盘,一式两份;

(二)材料受理

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

地址:嘉定区塔秀路33号

电话:31220055*809

邮箱:4233474@qq.com

(三)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四)上述推荐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还。

(五)不予受理范围

凡不符合项目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未推荐建议保护单位、超过受理时限的,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

2.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清单

3.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2023年版)

4.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2023年版)

5.辅助材料内容提示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7日   

嘉定区第十三批非遗申报附件(新).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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