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C3303000-2024-001 发布机构: 区文化旅游局
生效日期: 2024年03月19日 文 号: 嘉文物[2024]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文物[2024]3号

关于同意春蔼堂申请修缮项目补贴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3-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嘉定区文物保护点春蔼堂保护修缮工程项目补贴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春蔼堂为嘉定区文物保护点,根据《嘉定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暂行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嘉定区文物保护点,其保护工程经费的30%由区财政保障,我局原则同意该修缮项目经费723262.8元的申请补贴。

特此复函。

上海市嘉定区文物局

 2024年3月11日

关于同意春蔼堂申请修缮项目补贴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