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000010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4年01月22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含重点领域公共文化推进情况、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并附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电话:021-6998983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网站、微信等数字媒体平台,持续推进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的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公开政府信息15条,依申请公开1条,依申请转主动0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10条,财政信息2条,文物保护相关文件信息3条,工作动态330条,党务公开41条,公告10条,规范性文件征询2条,政务微信652条。另,在市统一“一网通办”平台,公开文化旅游类行政经营许可信息304条。文旅嘉定云平台数据详见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2023年度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对照《条例》《规定》,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均已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文旅频道”栏目及相关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另,在门户网站公益事业公共文化领域10个项目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16块板块的公开。
二是公开的渠道: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以门户网站、区4处信息公开征询点、文旅嘉定云、微信等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申请人提出公开信息的申请,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受理,及时研究答复,答复时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1、申请及受理情况
据统计,2023年共收到4人次/单位、4件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均在办结时间内已完成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其中1件依申请公开,是在已公开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了关于成立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项目和创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公开《嘉定区打造“人文魅力充足”的现代化新型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经分管科室、领导的确认后以挂号信告知书形式答复申请人该文件属于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不予以公开;1件要求公开安亭镇图书馆受捐赠情况,因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不予公开。另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为申请公开申请公开上海乐溢娱乐有限公司的娱乐经营许可证,申请公开上海迎园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增奇娱乐有限公司、上海双浩娱乐有限公司、上海米秀娱乐有限公司、上海尊荣会娱乐有限公司、上海欧易娱乐有限公司、上海金洮娱乐有限公司、上海趣投娱乐有限公司、上海尚上酒吧有限公司、上海森爵娱乐有限公司、上海纪美娱乐有限公司海上云亭分公司、上海璞石娱乐有限公司的娱乐经营许可证。经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与申请人联系,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公开了该文件。
2、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自上而下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连续四年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基层的考核中。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带领下,在法制、保密、单位主要负责人三重审查以及业务科室严格把关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文旅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事项的制发、登记、审核、发布和协调管理部门,有力推进落实文化旅游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2、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从源头上认定文件公开属性的工作程序,完善公开流程,以“应公开,尽公开”“谁公开,谁监督”为原则,修订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监督保障力度,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为进一步提升公开率,完善公开认定机制,增设发文字号,确保行政政府信息发布的高公开率。受疫情影响,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事项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力度,同步提升文化旅游领域线上服务效能及时回应社会热点,提升可视化服务效能,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
3、运行管理。调整网络安全小组,开展局系统网络安全迎检、自检、督查工作,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与技能。及时更新文旅信息群组,掌握实时网站运维情况,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征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整改意见并及时修订,每季度汇报公文制发、信息公开开展情况。根据《关于调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函复文书格式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公开答复格式调整工作。根据国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修改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发布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与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公开事项、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同步上线两个目录专栏,确保网上访问流畅、信息查找便利。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做好机构设置、责任分工的信息调整工作。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门户网站“文旅频道”建设
(1)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印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针对公开事项,及时调度进展情况,做到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实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严格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工作。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在门户网站涉及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共计10余项相关信息的公开。2023年更新维护重点领域信息32条。
2、“文旅嘉定云”平台
2023年活动发布总数2402场,发布票数4万余张,举办线上文化赛事43场,用户上传作品总数917件,投票总数8908个;发布故事视频板块303个,图文展览45个;平台场馆数89个;开放预约活动室162间,活动室订单数1.9万余个;注册登记文化社团累计596支,充分发挥“爱赏嘉定”数字图文平台功效
3、微信平台
2023年“爱赏嘉定”微信号主推贯穿全年的“嘉定12景”宣推系列,由街镇自主推荐选定12个特色文旅景点,以一篇微信推文、一部短视频、一场线上赛事、一个配套活动的形式,策划开展系列宣推,每月一期,一景一品,细致展现12个街镇最具特色的文化风景、文旅场景或特色活动。
积极配合局各条线文旅工作,综合运用线上推介、媒介推广、事件营销、节庆活动等,拓宽宣传途径和载体,有效开展文旅宣传推广工作。配合节庆节气,每节气一推文一海报,配合重要文旅工作时间节点等推出“在嘉过大年”、“五一嘉门口”、“汽车嘉年华”、“我嘉非遗”、“美育我嘉”、“我嘉春色”、“邂逅初夏”、“嘉定旅游节”、“国潮大会”、“远香湖艺术节”等系列报道。截至目前,“爱赏嘉定”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共计1058篇,累计阅读量达45万,用户数提升至6.1万人。
(五)政务公开监督和保障情况
区文旅局设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监督”原则,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
1、内部监督。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
2、群众监督。接收“12345平台”“12301平台”“上海嘉定”门户网站的“政民互动”等情况反馈。2023年,“12345平台”办理工单610件;接收市旅游质量监督所(自2023年1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780件。
3、第三方测评。一是由第三方测评机构每季度对政府网站进行普查,普查内容主要涉及对门户网站“文旅频道”的栏目内容更新频次、信息纠错情况等方面。二是为加强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由区政府牵头与区网宣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档案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对区属各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终考核。三是不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抽查,确保网站信息的安全、时效。
4、加强保密审查。一是做好涉密人员常态管理,加强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的保密教育与动态管理,完善局涉密人员管理档案。二是做好网络安全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好网络基础设备安全管理和备案工作,加强文旅频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严格程序、严查内容,做到该公开的一份不少,该保密的一份不漏。
5、开展培训指导。一是根据年初拟定的培训计划,要求各科室部门、直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文旅系统组织的培训(要求每年不少于2次)。二是根据区政府网站季度普查报告对各部门、直属单位网站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基层单位考核的指标中,提升各街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直属单位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针对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6条、政务微信15条,具体内容详见总体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1 | 273 | 30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增47 | 4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3 | 增1 | 64 | |
行政强制 | 2 | 持平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4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扎实,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率的有待提升,政策解读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的创新性有待加强。结合以上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
1、完善公开认定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继续与区府办、法务做好相关衔接工作,明确局机关公文代字的类别,确保行政公文应公开尽公开。涉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益性事业领域等工作,按照公开任务做好更新维护,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2、优化政策解读形式。对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不拘泥于文字图片平面化的解读,探讨以动态、视频、动画等形式,通过简化、可视化、视听化政策内容增加政策解读的吸引力、感染力、理解力、渗透力,让公众关注重点、便于解读。
3、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系统和平台,充分利用嘉定档案馆、嘉定区图书馆、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查阅点及“文旅频道”门户网站、文旅嘉定云平台、“爱赏嘉定”等媒介,开发利用“抖音短视频”碎片式地信息源,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公众知信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