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嘉定城墙遗址
发布时间:2019-12-04 点击数:次
清光绪《嘉定县志》载,嘉定故城始建于南宋嘉定十二年(1219)首任知县高衍孙,初为土城。元至正十八年(1358)改用砖石重筑。明代多次增筑。故城平面略呈圆形,周长约7250米,高约9米,基广约16米,顶宽9米余,设敌台33座,雉堞2513垛,守铺36座。有东、西、南、北四座城门,东、西、南、北四水关,以及内堑、外濠护城河。民国后城墙逐渐被拆毁,现存西城墙、南城墙等数处残墙和墙基,西门、南门二座水关,以及环城周围的护城河。南城墙在南大街南端东西两侧,西侧残长100余米,残高5米,宽近6米,顶部间有金砖,金砖一侧戳记“直隶苏州等府管工官通判蒙佾,县丞汪安泰,小甲上户陶叔进自造,进字记。嘉靖拾陆年夏季分造一尺柒寸方砖。”东侧残长10余米,残高5米左右。嘉定城墙,历史上在为抵御外敌,特别是防御倭寇侵犯,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城墙遗存,为研究嘉定城市建设发展、人文历史、军事防御等提供了重要实例。2000年11月公布为嘉定区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4月被上海市人民政府核定并公布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