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合同编
一、合同的订立
要约与承诺是合同订立的两个基本阶段。
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综上,缔约双方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合同订立。
合同当事人至少双方,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
合同订立形式: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均可,但是法定或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通常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需经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附条件、附期限)生效时间的除外。
电子合同,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支付宝、微信支付属于电子支付协议、网络购物合同、电子保险合同等。主要通过网络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布要约信息、再由用户作出承诺。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成立的地点以及电子签名的效力方面有一些特殊规则。(略)
关于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力(日常工作接触较多:体育健身合同、旅游合同)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内容无效。俗称“霸王条款”,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可向消保委投诉或司法途径确认无效,同时还可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违法行为。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二、合同的效力类型: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
有效:
同时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不背俗,合同标的必须明确以及可能实现的。
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和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
2、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虚假意思表示)例如:为了逃避债务,双方假装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订立买卖合同非双方真实意思,逃避债务才是真实意思,因此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买卖毒品合同,毒品买卖是法律禁止的,因此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概念比较抽象,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列举如下:背离社会公德、家庭伦理或损害人格尊严、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平竞争秩序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5、恶意串通勾结,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
2、折价补偿: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财产价值进行折算。
3、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过错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4、收归国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没收上缴国库,同时根据情节,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确认合同无效的途径:向法院起诉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可撤销:
1、重大误解:合同一方对合同的重要事项存在错误认识订立的合同。例如:将赝品错误认为真品进行买卖。
2、显示公平:合同订立时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例如: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订立的高价借款合同。
3、欺诈: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相,致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例如卖方隐瞒商品缺陷进行销售。
4、胁迫:胁迫人有胁迫的故意,胁迫人实施胁迫行为,胁迫行为具有不法性、使受胁迫人陷于恐惧且与胁迫行为有因果关系。
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责任:
1、合同自始无效:视为从未成立,双方无需继续履行。
2、返还财产: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
3、折价补偿: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财产价值进行折算。
4、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过错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撤销合同的途径:向法院起诉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一般情况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90日内行使,受胁迫的,胁迫终止之日起1年内行使,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效力待定:合同成立后,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有追认权的当事人确认后,才能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确认是否有效。
2、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需经被代理人追认,确认是否有效。
3、无权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需经权利人追认,确认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