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做好游泳场所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自2020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期间,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对辖区内分级分类监管的重点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5人次,检查场所23家。本次检查场所类型分为四方面:1.年前制定的《2019年嘉定区全年开放游泳场所分级分类评定汇总表》的要求与2020年全年游泳场所检查频次相结合,对辖区内游泳场所中未符合分级分类监管评定的检查频次的场所进行复查;2.根据年前制定的《2019年嘉定区全年开放游泳场所分级分类评定汇总表》的要求对分级分类场所中评定为大型游泳池的场所进行复查;3对前期大队对场所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的15家游泳场所按照游泳池场所分级分类监管要求进行复查;4.对2019年大队对游泳场所进行处罚的场所3家场所进行复查。
本次检查还主要突出对游泳池前期检查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巡查,同时对游泳池场所的审批许可、救生员的资质和到岗情况进行核查,对急救设施的配备、岗位职责公示和安全告示等内容开展检查。执法人员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对泳池场负责人再次进行了泳池法规宣传,并再次重点强调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要求管理人员、游泳池负责人、救生员层层把关,切实地保障好游泳者的人身安全,坚决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本次检查情况总体良好,场所的安全责任意识普遍较高。下阶段,大队将结对2020年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制定2021年游泳池执法检查计划,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协作沟通,进一步加大对全区游泳池的检查力度,协力提升辖区游泳场所安全管理能力,共同规范好游泳池安全秩序。